吉林省鑫雅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成立,到今已超过十多年的文化传媒行业经营历史 。主营业务包括了:商业演出、企业形象设计、广告设计制作、音乐制作、录音棚出租和配音服务。 本公司在国率先开展配音制作服务,拥有100多位国内的配音一线人才加盟,与长春电影制片厂有着商业合作,为国际性公司西门子等提供配音产品服务,有100多万字的配音经验积累,3万家客户资源。“木屋配音”是公司注册的商标,是国内配音品牌之一。木屋配音网是国内使用较高的配音平台。十几年来,公司站在信息时代潮流的前沿,充分利用网络传播技术,和全国各地客户以及国外客人通力合作,共同发展,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为商先为人,公司制作团队做事持之以恒,坚持用户至上、质量第一,不断为客户提供精品声音。
本公司最早面本地开办录音棚录歌制作和录音棚出租服务。品牌“长春原声录音棚”于2003年建设并通过互联网对外提供专业的服务,目前仍然是长春市最大最专业的录音棚,承担了市内各大型企业的企事业歌曲服务、大专院校的校歌录音服务,面向全国开展音乐制作服务,在国内有很高的影响力,为超过1万本地歌手和音乐爱好者录制歌曲。客户群中,不乏像韩国LG语言研究所这样的世界企业。
2010年,本公司面向企业事业单位,推出微电影和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,为近百个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拍摄制作宣传片、广告片,为他们进行企业宣传和产品推广出力。
公司致力于建设和打造“和谐工作、创新发展、共创共赢、健康快乐”的企业文化和工作理念。员工之间协作团结,互帮互助,工作氛围简单快乐。对于注重工作氛围、追求健康工作环境的人来说,应改是一个很好的职业选择。 公司目标:打造一个面向音乐制作和声音产品的高端制造商的文化传媒企业。 |
公司名称: |
吉林省鑫雅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|
公司类型: |
企业单位 (制造商) |
所 在 地: |
吉林/长春 |
公司规模: |
2人 |
注册资本: |
20万人民币 |
注册年份: |
2014 |
资料认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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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 证 金: |
已缴纳 0.00 元 |
经营模式: |
制造商 |
经营范围: |
配音 ; 翻唱 ; 原创 ; 伴奏 ; 音频制作 ; 影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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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地址:中国 吉林 长春市 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D座1910室
- 电话:0431-859216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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